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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两项涉及汽车创新设计应用边界的征求意见稿相继公布:一是工信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产品创新设计和研发测试验证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新能源车热门配置划出安全红线,拟叫停全隐藏门把手、行车状态下启用零重力座椅等热门功能;另一项是《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要求(征求意见稿)》,明确ADS智驾标志灯,也就是市场俗称的“小蓝灯”的安装规范和使用权限。
前一份征求意见稿瞄准当下汽车热门配置,补齐极端场景下的安全短板。按照新规要求:新车不得配备全隐藏门把手。该配置因造型简洁,并宣称能降低车辆行驶时的风阻系数,而一度成为乘用车尤其是新能源车的“标配”,并作为一大卖点被厂家和经销商极力宣传。但在实际应用中,全隐藏式门把手也暴露出冬季结冰不易弹出,特别是遭遇碰撞断电等极端情况时,电子机构容易失效,缺少可靠机械冗余,阻碍驾乘人员逃生和外部救援的严重缺陷,因而多次上榜中看不中用的“鸡肋配置”。
对于另一项热门配置——零重力座椅,新规也明确要求:车辆行驶过程中,不得启用零重力座椅、旋转座椅、座椅放倒成床等功能,因为乘员处于躺卧、大倾斜角度姿态时,三点式安全带约束效果大幅下降,碰撞发生后受伤风险明显升高。
需要注意的是,新规并非禁用零重力座椅,车辆静止驻车时,这项舒适功能仍可正常使用,核心是做好场景隔离,不让舒适体验冲击行车安全。此外,文件还对电吸门、虚拟操纵件、异形方向盘等创新设计提出前置安全评估、充分实车验证的硬性要求,避免验证不充分的设计快速上市。
后一份征求意见稿,将监管延伸至智驾对外交互信号。其中明确ADS自动驾驶标志灯将统一为蓝绿色,和特种车辆蓝光区分。新规同时提到:仅取得L3级自动驾驶资质的车辆可选装该配置;灯具由系统自动控制,L3激活点亮、退出熄灭,驾驶员无法手动操作。国内目前仅有深蓝SL03、极狐阿尔法S两款车型取得L3级自动驾驶试点资质,仅限企业测试运营,不对外零售。市面上所有可直接购买的车型,无论硬件配置高低,都属于L2及以下辅助驾驶,和L3自动驾驶有本质区别,禁止安装这款外部ADS标志灯。
此前,不少搭载辅助驾驶的车型加装外置蓝灯,开启领航辅助就点亮,营造自动驾驶的视觉效果。路上其他驾驶员很容易被灯光误导,分不清辅助驾驶和自动驾驶,混淆责任边界。两者核心差异在于责任主体:L2辅助驾驶全程由驾驶员负责;L3车辆在规定路段激活自动驾驶功能后,责任主体由人变为车。这盏蓝绿灯不是氛围灯,而是对外标识责任切换的信号灯,随意使用会给道路通行埋下隐患。
两份征求意见稿相继推出,一端管住座舱车身硬件风险,一端管住智驾交互认知风险,直指行业“噱头式”创新。随着智能新能源汽车进入爆发式增长阶段,车企争相打造所谓差异化卖点,外观、座舱、智能交互成为新的竞争赛道,一些打着创新旗号的配置、功能,过度迎合营销需求,而忽略了对安全的考量,从而为车辆后期使用埋下了隐患。监管加码不是要限制汽车创新设计,而是建立起前置评估机制以求防患于未然。同时,监管划定红线释放清晰信号:汽车首先是交通工具,所有创新最终都要以安全为前提。
文/李子恒